對聚合平臺和網約車平臺實施分類監(jiān)管
,有利于網約車行業(yè)的規(guī)范健康持續(xù)發(fā)展
。資料圖片
今年以來,隨著我國疫情防控較快平穩(wěn)轉段
,市民的出行需求大幅回升
,進出城、市郊和市內重點區(qū)域出行
、出游明顯增多
,網約車市場重現生機。
一方面
,用戶需求之下
,高德、美團、華為、騰訊等越來越多強勢玩家涌入網約車賽道,拼技術、拼生態(tài)的下半場“網約車大戰(zhàn)”大幕拉開。另一方面,網約車行業(yè)內仍存在權責歸屬缺乏法律依據等問題。
(資料圖)
機遇與挑戰(zhàn)并存的網約車行業(yè)
,應如何兼顧高速增長以及健康、穩(wěn)定發(fā)展?4月26日
,交通運輸部等五部門聯(lián)合發(fā)布《關于切實做好網約車聚合平臺規(guī)范管理有關工作通知》(下稱《通知》),對聚合平臺及合作網約車平臺公司的規(guī)范化管理提出指導意見。明確聚合平臺提供的服務為信息撮合服務,聚合平臺應對相關合作網約車平臺公司落實核驗責任。網約車“新勢力”登場
近年來
,網約車聚合模式備受關注。除廣為人知的高德、百度地圖等外
,美團、哈啰
、騰訊
、華為等也紛紛在聚合打車領域布局。
早在去年7月
,華為就在其鴻蒙OS 3.0發(fā)布會上
,宣布正式推出打車服務Petal出行。作為一款鴻蒙應用
,Petal出行自帶的分布式能力
,不僅支持用戶用手機打車
,還可以在華為手表
、平板、PC上打車
。用戶還可以通過華為語音助手隨時喚醒并調出該服務
。
根據服務內測頁面介紹,Petal出行是一款“聚合國內優(yōu)質網約車供應商的打車快應用
,主要為用戶提供打車服務
。”不難發(fā)現
,相比滴滴出行
、曹操出行等由單一供應商提供打車服務的軟件,Petal出行聚合多個網約車供應商的定位
,與高德打車
、美團打車等更為類似。
無獨有偶
,在華為之前
,騰訊也試水網約車市場,同樣選擇以“聚合模式”切入
。騰訊在微信的“出行服務”里,增加“打車”選項
,用戶可以在北京
、上海、廣州
、武漢
、重慶等全國一二線城市直接呼叫網約車,包括曹操出行
、首汽約車
、如祺出行、T3出行
、陽光出行
、花小豬等主要品牌,網約車服務分為經濟型
、優(yōu)選型
、舒適型
、商務型
,等等。
有專家分析
,聚合打車模式的最大優(yōu)勢在于“降本增效”
。相比較提供自營運力,聚合平臺運營成本更低
,可接入的服務商體量更大
。據統(tǒng)計,今年3月網約車監(jiān)管信息交互平臺共收到7.16億單訂單
,其中聚合平臺完成1.97億單
,占27.51%
,重要性進一步提升。
不過
,隨著網約車聚合平臺的蓬勃發(fā)展
,聚合平臺和其接入的網約車平臺之間,權責歸屬也需要進一步界定清晰
,將各自的“車道”劃清
,行業(yè)才能始終保持高速發(fā)展。
權責歸屬進一步明確
根據《通知》
,網約車聚合平臺是依托互聯(lián)網技術
、與網約車平臺公司合作、面向乘客并匹配供需信息
,共同提供網絡預約出租汽車服務的平臺
。這一表述明確了聚合平臺提供的服務為信息撮合服務。
《通知》還指出
,網約車聚合平臺對相關網約車平臺公司落實核驗責任,不得接入未在當地取得網約車經營許可的網約車平臺公司
,提供服務的駕駛員和車輛均應辦理相應網約車許可
;不得干預網約車平臺公司價格行為,不得直接參與車輛調度及駕駛員管理
。
在權責分配上
,《通知》要求,各地有關部門要督促網約車聚合平臺在移動互聯(lián)網應用程序(APP)及相關網頁顯著位置展示合作網約車平臺公司名稱
、網約車APP名稱
、網約車經營許可、投訴舉報方式等信息
,以及聚合平臺用戶協(xié)議
、服務規(guī)則、投訴舉報方式
、糾紛處理程序等。督促網約車聚合平臺及合作網約車平臺公司如實向乘客提供車輛牌照和駕駛員基本信息
。
不只是《通知》
,去年12月,濟南
、成都等地正式頒布管理條例
,也對聚合平臺和網約車平臺的審核責任做出了明確界定
。其中